《2023年河源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2023年河源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
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等工作部署及《河源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安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要素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金融动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本外币存款、本外币贷款、证券交易额和保费增速分别高于7%、8%、9%和8%,力争引进1家金融机构。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为制造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为县域振兴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1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河源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市场有力、人才活跃的现代金融体系。发展壮大现有金融机构,力争引进金融机构1家。提升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效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高金融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市金融局、财政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立足制造业当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2.实施“金融+制造”工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一园一策、一企一案”精准对接,有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和百亿级水经济产业、先进材料产业、机械与模具产业(以下简称“1+3”产业)。加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发挥市级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单笔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的贷款转贷资金服务,同一年度内使用融资专项资金可达3次、累计金额可达4500万元;对符合《河源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风险准备金对其向合作银行所申请的贷款承担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风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抓住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大制造业企业辅导改制上市工作力度。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线上应收账款融资与“政采贷”服务。对通过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实施“金融+科创”工程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循环。持续壮大上市后备资源,推动股改政策落地实施,鼓励企业到新三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市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贴息扶持。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对符合《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的企业,针对不同上市情形给予资金奖励。大力推动科技保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部直投”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1+3”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局,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加大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促进强县、兴镇、富村。
4.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县域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鼓励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为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银合作,积极发挥金融机构“融资+融智”优势,鼓励金融机构配合省市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更大力度加快推进项目融资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实施好粤东粤西粤北“金融倍增工程”加大对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的金融支持。全力服务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成立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金融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建立“一月一调度”“重要工作随时调度”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主平台建设融资需求;创新信贷政策和服务,综合应用政策性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基金,“以投促引”“以投促产”助力承接产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

